退出原因是不看好房市,怕買了跌價。

買方已經remove loan&inspection contingency. 現在又要退出。

可是如果要從title company拿到買家的deposit,據說需要雙方簽字。

買家猶猶豫豫買了又怕跌價想反悔,這種人肯定是舍不得他放下的銀子的,有一萬左右。如果他不肯簽字,我能夠怎麽辦呢?

難道要打官司嗎?最後豈不是兩敗俱傷,這個錢都到官司費裏去了?

我有什麽手段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呢?

所有跟帖: 

這不是個合理的理由.Earnest Money就是為這種情況設計的. -azazaz- 給 azazaz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3/2007 postreply 12:45:1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