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單身老貓及各位熱心人關於court hearing 中的subpeona

謝謝老貓上次關於child custody 的熱心回答。我律師現正在收集證人的書麵affidavit,為最後的court hearing 作準備。其中我們找了小孩學校的校長, 律師也擬好了校長同意的書麵affidavit, 可校長卻遲遲不簽字。我知道校長不願意卷入學生的家庭紛爭, 但是這份客觀的證詞會對我贏得官司很有幫助。 我的律師說他不簽字, 最後隻能take his testimony live by phone, via subpeona.

請問這種情況下,
1, 校長還能拒絕嗎?By law, 他有權拒絕嗎?
2, By law, 法庭有權要求他必須做證嗎?(如果是yes, 我知道這麽做肯定會得罪校長, 但為了孩子, 我也顧不了這麽多了。)
3, 這種take testimony live by phone, 是指在hearing 當中, 還是可以事先做好錄音?
4, 上述情況可以用於任何其他證人嗎?

多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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