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求幫助,有點急!!

讓原來的公司把警報係統拆掉!

但堅決不付這費用,讓他們去找證人告你!

其實那個警報公司的推銷員和/或安裝人員,就是證人,隻是他們不會站出來幫你.這個有點難度,要請專家,高人指點了.
偶是菜鳥級別的,就歇菜了.
表示同情啊!

最後,等官司打起來,要求到法院認可的筆跡鑒定部門做筆跡鑒定.

好象太被動了哈? 再次同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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