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看看吧,沒那麽簡單

回答: 有關到中國領養小孩的問題?DeanNg2007-10-01 19:57:30

Now the requirment of the U S government:

一般美國家庭是以領養中國孤兒為主。華裔美國家庭領養的對象,則多為在亞洲的親友子女。這類領養,屬於領養非孤兒的外籍兒童。
凡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領養的兒童,在移民法上的來美規定,都與親生子女一樣。領養可以透過領養機構、領養孤兒、或者領養親友的子女(像是侄兒或姪女)。非孤兒的領養,隻要合乎下列規定,就可以取得移民簽証到美國來:
1、被領養的子女必須在16歲以下;
2、領養父母在領養之前、或領養之後,曾經與領養的子女生活在一起,有生活監護權至少2年。所謂的共同居住2年在一起,應該在領養子女達到21歲之前。
3、領養的父母具有法定的監護權至少有2年,法定監護權是指在他們的監護權開始之時。
領養的法律文件,是為領養子女申請美國移民必備的文件。領養可以在美國國外或者國內,不論美國境內境外,都必須依照當地的領養法律。雖然可以依照習俗來領養,但是要証明起來,不如法律一樣清楚有效,所以移民局不容易承認依照習俗的領養。
有意移民美國的外籍人士,有領養的兒童,在與領養兒童的親屬關係建立之後,就可以帶著領養的兒童一同移民到美國來,領養兒童的排期與其養父母申請美國的排期相同。

美國永久居民到外國領養親友的子女赴美的程序,與申請親生子女來美國的程序相同,唯一的不同是,要交給移民局領養所有法定監護人的文件。不過,永久居民要 領養住在外國的親友子女,一定要滿足法定監護權及生活監護權的條件(例如要和領養的子女,要一同居住2年),但是美國的永久居民出境超過1年的話,回美時 可能會有麻煩。
因為被領養的子女,是以領養父母的美國居留權,不論是綠卡或者是公民,而獲得移民美國的權利,所以在被領養子女成長後,不能為親生父母或兄弟姐妹申請美國的移民。
赴美以後,美國公民的領養子女,在18歲以下,可由美國公民養父母申請美國的公民權;綠卡父母的領養子女,如果在18歲以下,養父母取得了公民權,領養子女可以同時入籍。超過18歲的領養子女,可以自行申請美國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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