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counter claim,wxc2008和老貓請進:

今天一個朋友告訴我,針對對方的反訴(counter claim),在正式開庭前,可以通過court 給對方一個answer and counterclaim。
如果我這樣做了,等於把我反駁的理由在開庭前讓對方知道了,對方就可以有所準備了。如果我不給對方一個answer and counterclaim,而是直接拿到法庭上說,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如果可能)。
兩者在法律上有啥不同?請指教,謝謝!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