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婚財產如何繳稅?

我們的協議離婚裏是老公現在“Refinance” 家裏的房貸, 從15年變成30年的, 然後他提出10 萬 equity 給我拿走,房子歸他命下,孩子兩人平分監護權, 此外無任何爭議。 我想請教一下: 這10萬刀如何賦稅? 是不是他要繳一次 拿“equity”的稅, 大約30%? 然後明年離婚後我再繳一次收入稅 -30%? 可這10萬算我的“收入” 嗎? 我們一共要繳2次稅? 如果是, 那如何合法避稅呢? 謝謝各位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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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tax free -happysillycat- 給 happysillycat 發送悄悄話 (33 bytes) () 09/23/2007 postreply 13:03:07

不用繳稅? 太好了。 -happysillycat- 給 happysillycat 發送悄悄話 (100 bytes) () 09/23/2007 postreply 15:11:17

回複:回複:不用繳稅? 太好了。 -happysillycat- 給 happysillycat 發送悄悄話 (137 bytes) () 09/23/2007 postreply 18: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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