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日子已經近十年,從第一年就在離婚的邊緣,隻是現在實在撐不下去了,我每天使勁收拾,下班回來家裏就是一團糟,我的時間和精力都被耗盡,即使這樣,還要應對突如其來的爭吵。但吵得都是些匹大的事。
我是非常好麵子的人,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講過我的婚姻,我養家養了塊十年了,她除了第一年,一直在家裏,但是依然要我來做一切。我向該市結束的時候了。
但是打離婚官司時,我們一定是要分局的,這是孩子該跟誰住呢?由誰決定?
• usually官司結束前the mother帶孩子. she can't take the kid -如塵- ♀ (164 bytes) () 09/17/2007 postreply 08: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