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下午他們已經簽了一個文件:把下麵半年的custody給了foster family-- 又一個貪小便宜的例子。再難,也不能想到把撫養孩子的事推給別人。愚蠢至極。當然現在不是埋怨的時候。
對,賀梅案前車之鑒。甚至更難。快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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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憐,就該了這種父母,還是別回來的好
-jojo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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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2007 postreply
09: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