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家的回複我有些泄氣,但我理解這樣的反應。隻是事情出在自己身上後看問題的角度才會不同。
想請您看看我們律師推薦的索要3個月工資和小額精神賠償的要求是否合理?我們有必要繼續下去這個官司嗎?我們有年幼的孩子要照顧,老公的收入是唯一經濟來源,現在已經斷了。我隻想有個對家庭比較有利的方案,不想也沒有精力做賭氣之舉。
謝謝
回複:老貓您在嗎?能請進來看看嗎?謝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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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的你們完全沒有必要進行下去這個官司.
-how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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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07 postreply
23: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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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些和官司都沒有關係
-Nobody_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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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7 postreply
05: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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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有點道理的. 但是明顯的是公司的決定沒錯.
-how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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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7 postreply
07: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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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贏誰也不能保證, 任何官司都是這樣
-Nobody_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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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7 postreply
09: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