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家的回複我有些泄氣,但我理解這樣的反應。隻是事情出在自己身上後看問題的角度才會不同。
想請您看看我們律師推薦的索要3個月工資和小額精神賠償的要求是否合理?我們有必要繼續下去這個官司嗎?我們有年幼的孩子要照顧,老公的收入是唯一經濟來源,現在已經斷了。我隻想有個對家庭比較有利的方案,不想也沒有精力做賭氣之舉。
謝謝
回複:老貓您在嗎?能請進來看看嗎?謝謝
所有跟帖:
• 我覺的你們完全沒有必要進行下去這個官司. -howcome- ♀ (351 bytes) () 07/31/2007 postreply 23:27:26
• 你說的這些和官司都沒有關係 -Nobody_2006- ♂ (344 bytes) () 08/01/2007 postreply 05:43:22
• 你說的有點道理的. 但是明顯的是公司的決定沒錯. -howcome- ♀ (15 bytes) () 08/01/2007 postreply 07:39:41
• 能不能贏誰也不能保證, 任何官司都是這樣 -Nobody_2006- ♂ (266 bytes) () 08/01/2007 postreply 09: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