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請教,急!

昨天發生一起車禍,在雙向四車道的路上,我靠近道路中線。我車頭向南方,停在交通路口等候綠燈。看到綠燈後,發動車輛。正當我的車行至交通路口中央時,一部車頭向東行駛的汽車疾駛而來,撞在我車的右前方,車頭前部被撞變形,車燈及前部機械部件粉碎。所幸我還穩穩坐在駕駛位上。頭暈加右腿撞痛。對方(一黑人婦女加一男孩)無大礙,對方車輛輕傷(一個觀後鏡撞掉,車身少許凹陷)。

我們都下車後,對方司機無理強辯說,是我提前闖紅燈進入十字路口。我則照實據理力爭,是她看到紅燈刹車不住。這時有一個黑人走過來,不明所以就說是我的錯,接著卻轉問對方司機到底發生什麽事?!她居然給對方司機留下電話,稱願意給她作證!(她在警察到來前走掉)。 同時,有三個女孩看到我的方向已轉換成綠燈,是對方的錯。但那三個女孩在警察欲上前詢問時開車走掉。

警察到來後,事故報告上將對方司機放在第一,我第二。對方八成責任,我兩成。但不知何故,警察將對方司機帶至警局,隻留我在現場。事後我聯係我的保險公司,我的是liability insurance,他們稱會在三個工作日內聯係我,但不負責我的損失;同時要我聯係對方的保險公司。

令我驚訝的是,對方到現在還沒有和她的保險公司聯係。而在我聯係對方保險公司時,他們要求我詳細敘述事故始末。我以英語不好為由要求翻譯(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在聯係翻譯)。大家認為我有責任向對方公司提供詳細事故信息嗎?我怕敘述中被對方抓住什麽把柄而將責任歸咎於我。

現在不知如何是好,懇請高手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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