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找非法移民打工,本身是犯法的,政府部門對你沒有同情心。
第二,她工作70小時/周是及有可能的。即使一個保姆工作五天都很有可能超過70小時,因為保姆要做晚飯,然後洗碗什麽的,自己算吧。而且你的保姆好像不是隻幹5天的。
第三,我不覺得你這人對別的人公平。你說“冬天來了,我們在家裏安裝了無線網絡讓她上網交友。”眾所周知無線網絡可以讓你家的所有電腦上網。你家安裝了無線網絡的目的是為了保姆上網交友???能把事實TWIST到這種地步,估計你也不是一個好惹的。
我勸你認了,早解決這件事,以後對人公平一些,說話是實在一些。如果我是她我告你肯定不是$18,000,至少開價$100,000因為不僅要補齊該付的工資,還要有punative damage.她請的免費律師很差,所以才有了一個對你有利的案子。你請個律師的費用會超過這數目。
付了這筆錢,花小錢免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