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簡單的問題是大部份的朋友在提出離婚訴求時都沒有考慮到錢的問題,自己如果沒有好的規劃未來的經濟基礎,往往自以為可以單憑配偶的贍養費與child support就可以活下來,所以往往死盯住錢不放, (因為對於未來的前景沒有任何規劃與準備)最後是一團亂.老貓過去在學校實習期間處理過的兩個案件都是這種情況,最後婚是離了,孩子與母親最後隻能從"Town House"搬到"遊民收容所",(母親語言不行加上沒有學歷,又有孩子拖著,根本找不到好的工作) 先生有不肯好好負擔責任,最後真的的烏煙瘴氣.
加以許多朋友將子女視為產業,根本不考慮子女的前途,隻想抱著孩子說"這是我的, 你絕對拿不到一分",所以往往老貓看到求助的朋友一心隻想要單"毒"的監護權,最好配偶一分都不能分享, 最後子女在不正常的環境中長大,隻知道"掠奪"不知道"分享",(老貓親自體驗這種問題, 這個孩子隻有十歲), 老貓不知道最後這個孩子會到什麼樣的結果? 但是如果您有機會與這位小朋友談一談, 您會發現他的母親對於前夫的"恨"已經成功的深入他的心中,老貓隻能說,這真的是這一代新移民的悲劇
所以老貓真的希望任何朋友在考慮離婚之前.真的好好想想,婚姻的失敗不是隻影響您與您的配偶,更重要的是您的子女,所以就算雙方不能在離婚之後仍然能夠對您們的子女提出同樣的觀愛, 至少不要讓您們之間的愁恨影響到下一代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