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您公司HR需要決定的問題,如果對方認為是職責所在需要通知您的主管,老實窩您無話可說,因為您所post的資料是在公開的場合,過去有過一個案例是一位軍官在aol公開的用戶(公開給大眾的)個人資料中公開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而受到軍方認定他違反了軍方對於"同性戀"問題處理的標準"三不"原則而遭到逞處的案件,當時這位軍官也提出法律訴訟認為軍方侵犯了他的隱私權,但是法官認定既然是公開的資料,所以軍方有權處理.
在您的案件中,如果HR選擇告知您的主管,在您的情況,您無話可說,因為將公開與網路的資料流傳,這不是侵犯您的隱私,但是如果是您私下在下班後用公司的電腦準備一份resume在您的電腦中,而hr的工作人員發現後將這份資料download下來交給您的主管,您就有可能有一個很好的案件(因為這還涉及到電腦中的文件是否屬於公司財產的問題,所以老貓隻是用"可能"一辭)
回複:回複:因為您的資料是在公開的網路,所以人人都有權查閱,應該沒有違法
所有跟帖:
• 公司的電腦上的任何東西公司都有權察看 -ftaaa- ♀ (0 bytes) () 07/08/2007 postreply 16:10:51
• 不一定. 前一段時間惠浦公司的案例就是很好的證明. -單身老貓- ♂ (0 bytes) () 07/09/2007 postreply 14:45:32
• 回複:回複:回複:因為您的資料是在公開的W路,所以人人都有權查閱,應該沒有違法 -tigers- ♂ (7 bytes) () 07/10/2007 postreply 12: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