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同情你的處境。教你兩手我的經驗:
1。馬上辭掉現在的工作,去找一份最低pay的工作。
2。找一個律師代表你去打離婚官司。
3。因你隻有最低的收入,你老婆隻能拿到很少甚至完全拿不到膳養費。你說你們共有的財產已被你老婆轉移了,也沒的說了。
4。我想你們結婚的時間也不會太長,一般情況下法律隻要求你付你們結婚年數一半時間的膳養費。過了這個時限你再去找高工資的工作。
5。美國的法律就是保護女方的。有些情況也隻好玉石俱焚了。否則還不被活活氣死!
6。以上隻是本人的經驗之談,僅供參考。拍磚就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