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講講我的上交通庭經曆
當時我在麻州Boston。一天在附近。那裏的路又怪又亂。經過了兩三個沒有紅綠燈的小十字路口,到了一個one way 到 one way 的丁字路口,我右拐。由於當時在找銀行,根本沒注意有紅綠燈和"no turn on red"。檢查沒車,就直接右拐了。不巧,剛好有個警察在那(也許就是蹲守)。慌亂中,第一句話就是“I am sorry”。直接拿到了ticket。
之後,決定上庭。那天一大早,趕到中心的某法庭。人還挺多的。前麵叫了兩個名字,都沒有人出來。第三個就是我。上前,那個女法官(或仲裁人)先讓那個警察說。然後問我,你有什麽解釋。我本來想說,我是在黃燈時拐的,隻是不熟悉路,拐的太慢了。但是我剛說完那條路的情況,那個女法官,就直接告訴我:我知道那條路,你可以走了,下次小心點。我當時有點懵,就問道:那我不用付罰款了吧?她說是的。我又很下意識的問:怎麽這麽快?她回答:你想長點嗎?
所以,在美國法庭,法官還是很nice的。什麽都要爭一下。我的一個朋友,超速,照樣可以免掉罰款。
還有一次,我到外州玩。被一警察攔住。說我超速(開42 mile 在30 mile 限速)。當時,我就堅持我沒有。最後,問警察,能否隻給我 warning ticket?最後,警察竟真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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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nhang- ♂ (72 bytes) () 06/12/2007 postreply 09: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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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 seems everyone need pay any ticket? -needwait..- ♂ (292 bytes) () 06/12/2007 postreply 10: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