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們夫妻合報(LG:F1第六年,我:F1-H1)的話,我LG能同時CLAIM $5000 TREATY 和 STD嗎。因為去年勞工收入才$2000,我的$30000一些。若他能同時CLAIM $5000+$4750+$3050,再有我的$4750+$3050,這樣大約算下來,我們的應稅收入就是:(32000-20600)=11400了。
我的疑問是,我們能CLAIM這麽多EXEMPTION 和 DEDUCTION 嗎?
謝謝您!
下麵是我們的實際情況:
本人: 99年一月來美F2, 2001年在墨西哥轉的F1,2003年二月轉為H1.
LG:98年8月來美, 持F1至今.(2003年收入$2000,且有$1500的學費.GRADUATE 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