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年前離的婚. 沒有財產和孩子, 那時大家還是住在同一個公寓.(真實的婚姻,因為大家都是明白人,爭東西等於扔錢給別人用, 所以都很心平氣靜的分手,到現在還是朋友.) 去找律師(那時不懂,可以自己FILE的,但時間長)FILE,付了$135, 她問我們分居多久, 我們說有一年了(因為他用了他父母家的地址,信件都是用那裏的,所以足已證明分居一年. 從FILE到拿到離婚證書才15天, 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一連打了幾次電話去MAKE SURE, 人家都恭喜我自由了才相信. (當然每個都州有不同的法律). 我朋友就足足等了一年半(分居)才離成.
回複:真誠請教關於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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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們的熱心回答, 但我是應該在賓州還是加州審請離婚呐?
-cl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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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07 postreply
2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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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謝謝您們的熱心回答, 但我是應該在賓州還是加州審請離婚呐?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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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07 postreply
07: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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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單身老貓!
-cl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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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07 postreply
11: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