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準備回國,就要在身份過期(發給你工資的最後一天)之前回國,即使超過一天也是非法的.
如果要申請結婚綠卡,那你任何時間都可以申請.即使身份過期,因你是合法入境的,與公民結婚,仍可以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不知道最近的新移民法有無改變.辦理時最好與律師再confirm).
K visa不適用與你.那是申請境外的未婚妻(夫)的.除非你失去身份前合法離境,然後你在中國等,你丈夫可以給你申請K-1,讓你先過來.過來後3個月內結婚,辦理綠卡.
機票之事不清楚.
失業救濟,你可以領.但你要回國,可能就沒法領了.-----此事不太拿得準,你再問問別人.
Good luck.
你究竟是準備回國還是準備留下申請結婚綠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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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葉子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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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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