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問老貓,借條是中文寫的,有效嗎?還有您說的我贏了取得債權,

1.請律師要多少錢呢,如官司贏了,是不是由他哥付呀,可他哥要說沒錢怎麽辦呢.

不一定,基本上您的情況要想拿回錢可能會很困難,一方麵樓下的朋友已經說得很清楚,以對方目前的收入而言,您大概要等相當長的時間才可能拿到您的錢,同時如果他中間跑回中國,您連哭的機會都沒有 (宣告破產的事到不需要擔心,如果他有固定的收入,要想取得破產的判決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2,他哥一個月報稅收入是二千多,法院有無可能考慮他收入剛夠他自己家生活而不要求他還呢.

要看他的收入的來源,如果是社會救濟金或是傷殘的給付,您無法動到這筆錢,除此之外,他在麵對garnishment的聽證會時所列舉的理由也是重要的關鍵,基本上法官會依據他的收入與必要的開支做一個計算然後決定他每月還款的數字。
老實說就算他真的良心發現,認真還錢,這也救不了您的急需,所以老實說,您這筆錢可能是注定要損失了。



3.還能有什麽辦法讓他還錢呀.
如果他有不動產,也許可以抵押借款來還錢,但是看您們的情況可能您這位親戚可能早已經輸得什麼都沒有了,老實說,您們或許應該記取教訓,不要在與其糾纏,四萬元就當被"抄家了",否則您再打官司,取得訴訟的判決,再在法院提出清償執行的訴訟,再排日期聽證會,在以判決的結果知會其工作的地方,如果對方換工作,您還需要在來一次知會新的工作您需要如此執行,如果他沒有工作了天天跑您家白吃白喝您還得養他到老,老實說您這是欠他什麼 ? 所以一在纏訟下去,您們未來幾年日子不會好過,同時您每次想到這事就與您先生吵一架,過不了多少日子您可能又需要找律師來為您辦離婚,這一切的一切值得嗎?

老貓以前說過,凡是能用錢解決的事就不是大事,您如果用四萬換回您家的平靜與和諧,您這筆錢花得值得。
(PS: MAKE SURE從現在開始,您必須要求您的銀行,凡是您先生超過一千元的提款必須經過您的同意,同時如果您家短期之內不需要在辦理任何貸款,看看您的州是否可以允許您"凍結您的信用貸款",所以您的先生不能再在您的背後向銀行借款或是要求新的信用卡或是任何信用借貸,同時您先生的老哥也不能用您們的名義去單獨或是共同申貸任何信用貸款,基本上斷絕您的先生再幫助這位兄弟的任何機會是斧底抽薪的惟一方式,簡單的說您除了用這個方式,您們不可能脫離這個夢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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