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家更新一下:現在這個不要臉的老板竟然讓我找個律師和他們談這事

說不打算和我再談下去。他們是賭定了我遠在萬裏又身懷六甲,而且美國這裏的律師不會為這點錢動心了。TNND,真陰險!
我已經向MOM SINGAPORE 報告了。看看政府能做點什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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