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們提前了1個月通知他我們要搬走了,還很配合的讓他在我們的窗口掛“FOR RENT”的牌子,凡是有人來看房我們都很配合,最後還早搬走了6天,走之前把房間裏打掃得幹幹淨淨的,爐子擦得象新的一樣,衛生間也非常幹淨。
可是等我們跟印度醫生要回1個月的定金時,他竟然說我們之前確認的是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所以定金不能退,要抵下個月房租(直到我們搬走他都說是1個月,現在看到我們搬走了才改口這麽說)。還說我們搬來前房子很新,現在給我們弄舊了——可是3年來我們甚至沒有在牆上打一個釘子!
如果他一定不認我們和他的口頭確認和我們提前1個月的口頭通知,就是不還定金,我們該怎麽辦?法律上或政府部門有什麽製約他的手段嗎?第一次覺得印度人這麽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