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p請進:我F1-H1,LG是F1OPT期間,稅怎麽報好呢

來源: 雨晴雨 2004-04-12 22:59:4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96 bytes)
本人: 99年一月來美F2, 2001年在墨西哥轉的F1,2003年二月轉為H1.

LG:98年8月來美, 持F1至今.(2003年收入$2000,且有$1500的學費.GRADUATE STUDENT)

請問:我們2003年的稅,怎樣報最好? (個人認為是夫妻合報,這樣一來,可以有STD和EXEMPTION)

不知, 這樣報是否最好?

另: 我去年APPLY了$5000的TREATY. 剛看了以前您的貼子,象我們這一類的人,是不允許用這個TREATY的.我的疑問是,我是在第三國轉的簽證,符合"進入美國的目的是學習"這一定義嗎? 正在申請綠卡的過程中,不願因此帶來任何麻煩.

多謝您的答複!

所有跟帖: 

按IRS規則你是不符合TREATY的,因為你最初來美 -stp- 給 stp 發送悄悄話 (391 bytes) () 04/13/2004 postreply 10:52:31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