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單身老貓和大家, 我是否應該找(請)律師?

本帖於 2007-05-14 13:31:1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stp 編輯

1) 我的一個同事, 他很熱心,他仔細查看現場環境,查自行車法規,他認為這個騎車人是公共危害,在學校區騎這快,"kill kids on the street". 他前麵很多車停下,如果是讓行人過馬路(這馬路兩邊有學校,教堂,餐館,便利店,咖啡店,快餐店,辦工樓--office areas), 他如果看不見車,就看不見人. 他至少違反:車速和"follow the traffic".他應該受到懲罰.

2) 看了"置頂: emergency, help!!!! -highpressure",很害怕,有個同事當天就告訴我,要馬上找律師,美國人受傷很可怕,何況他躺在地上不動. 而且他在這次事件後有三年時間找麻煩.
我的保險公司說他們處理.他們說,目前,對我來說有利, 我有有利的證人,我沒違反交通規則(no ticket).除了那個騎車的,每天很多人都在此,等對麵車讓,進drivingway. 這是2-3office builds, 很多公司,大家都要走這裏過.
萬一我的保險公司草草了事,出麻紡怎麽辦?

3)去年買了新房.如果我現在(在他起訴前)離婚,財產都不要,能保住家庭其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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