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看了"置頂: emergency, help!!!! -highpressure",很害怕,有個同事當天就告訴我,要馬上找律師,美國人受傷很可怕,何況他躺在地上不動. 而且他在這次事件後有三年時間找麻煩.
我的保險公司說他們處理.他們說,目前,對我來說有利, 我有有利的證人,我沒違反交通規則(no ticket).除了那個騎車的,每天很多人都在此,等對麵車讓,進drivingway. 這是2-3office builds, 很多公司,大家都要走這裏過.
萬一我的保險公司草草了事,出麻紡怎麽辦?
3)去年買了新房.如果我現在(在他起訴前)離婚,財產都不要,能保住家庭其他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