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把我扔進了監牢(一) 轉貼
--謝過了--
來美國5年,從來沒有想到有朝一日能帶著手銬走入美國的監牢,平時的小心做人,膽戰心驚的遵守美國當地的法律,最後有一天卻換來了這樣的結果,僅僅就是因為在中國人看起來是一個很小的事情,卻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如果你是剛來美國的中國人,或者你是已經來這裏很久的中國人,也許你現在沒有合法的身份,也許你現在有合法的身份,也許你已經有了綠卡,更也許你已經變成了美國的公民。。。如果你覺得你自己骨子裏還是中國人,那我的這個經驗也許會給你個啟示,也希望每個在美國或者國外生活的中國人能以我的教訓為戒,千萬不要糊裏糊塗的被老婆扔進監牢。
本人來美後一直居住在加州,按後來公訴我的罪名,此次犯的是典型的“家庭暴力”罪,法律代碼是 422 e (輕罪) 在整個事件中,經曆了36天夢魘般的生活,期間在法庭出庭多次,最後因為自己的堅持走進陪審團(Jury) 審理程序。經過陪審團4天的折騰,最後在陪審團判定: No
Guilty 時,自己沒有笑更沒有哭,因為這個時候什麽樣的結果對自己來講都不是重要的,因為尋求重要感覺的時候已經過去,我幾乎已經麻木。從警察去家裏逮捕我,到法官當庭宣布我無罪,一路的走過來,30多天,直到現在我還是處於麻木的狀態,不願意回頭去想。因為這是一個真正的夢魘---在美國的夢魘。
我將在這裏按時間順序描述從開始到最後的每個情節。
7月19日晚8:45,因為自己的公司有些事情,基本上都是這個時間回到家裏,見妻子已經做好飯,一起吃飯,一般情況下在晚餐時願意喝一罐啤酒。吃飯的時候和妻子談了很多的事情,因為近期自己因為自己公司生意上的事情壓力很大,精神上也不是很愉快,這樣談來談去,我們的談話就變成了爭吵,按照中國式爭吵的尺度屬於輕量級,即:沒有動手,沒有摔東西,聲音不是很大,隻打嘴仗(不是自己誇獎自己,本人認為男人動手是很沒有教養的事情,所以我們結婚16年以來,美國生活了5年,中國生活了11年,從來沒有打過老婆) ,但是我的語言很激烈,說了一些刺激老婆的話,也說了一些辱罵她的話。。這樣的結果顯而易見,在夜裏接近10點鍾的時候,老婆憤然出門,此時自己還處於憤怒狀態,回到餐桌繼續喝酒,覺得隻有酒才了解自己,才能泄憤,酒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大約1小時後,出現門鈴聲,以為老婆SHOPPING後回來(因為家附近有WALMART)開門,見兩警察,問我姓名,然後手銬一帶,說帶我去警察局,我說我上身隻套了個背心,下麵隻有短褲,腳上拖鞋,需要換些衣服,警察說NO。。狼狽之相,上了警車。
到了警察局,另外的一個警察把我帶到一個小房間,環顧周圍,上麵有個小攝像頭正看著我,一個小破桌。警察開始問我姓名、住址、單位、電話。。。還有其它一般的INFO什麽的,然後對我說需要對我進行酒精的測試,我說可以(因為自己知道兩罐啤酒還沒喝完,也不在乎什麽檢查,因為是在自己家裏喝,自己感覺又沒有 DRUNK,所以坦然) ,結果出來:0.048,無礙,因為DRUNK的話數值應該在 0.08或以上才是DRUNK,竊喜,看看警察,自己坦然),然後警察問我是否在晚上吃飯的時候“威脅”(THREAT)老婆,我說我不知道什麽是威脅,尺度是什麽。警察說:你太太來警察局告訴警察說你要殺她,還說分屍後送到警察局什麽的。問我是不是事實。我說:不是。(當時的感覺真的想殺人了,因為自己沒有說類似的殺殺的話,沒有想到自己的老婆竟然能在警察局瞎編,好似不把我搞死不罷休似的) 。
此時自己內心變得很氣憤,覺得這個老婆絕對不能要了,竟然能在警察局裏滿嘴的跑飛機!這是什麽地方?。。。想到這裏,覺得自己真是遇到麻煩了,但是此時還不知道會出現什麽麻煩。
然後,那個警察問我見不見我的老婆(她好像在其它的房間裏) ,我氣都氣得要死了,就說:不見!這樣警察說:好。然後警察給我打了指紋(十個手指,加上兩個手掌紋) ,在打指紋的時候那個警察還笑嘻嘻的和我聊天,自己感覺應該不會有什麽大麻煩了,就問他我什麽時候可以回家,我說現在我穿的很少,很冷,沒想到那個警察還是笑嘻嘻的告訴我: I DON“T THINK THAT GONA BE POSSIBLE。我這時才知道那笑嘻嘻的背後是什麽。無奈,他是警察,我是嫌疑犯。在出門前,我問那個警察我犯了什麽罪。警察說: DV (DOMESTIC VIOLENCE) 。我心想,什麽狗屁的罪,你們願意怎麽樣就怎麽樣吧,拿出了” 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另外覺得中國人在這時絕對不能向鬼子們表現出懦弱。
這樣折騰了近一個小時後,警察告訴我要送我去監獄(拘留所) ,我感到詫異但我沒有理他,我也沒有說任何的話。覺得我會有機會,跟你們警察也說不明白,他這時又叫了兩個警察把我押上車,出警察局的時候,外麵天氣很涼,自己的心理更涼。
大約20分鍾的車程,又是一陣的折騰,照相、打指紋,訊問,檢查衣服(我心想,有什麽好檢查的?就是一個背心,一個短褲,一個拖鞋。即使是這樣,兩個警察在我的身邊轉了半天,摸摸這個,捏捏那個的) ,然後給我打了一個帶姓名和照片的” 塑料箍“ ,上麵有姓名編號什麽的,就像給狗脖子上帶的那種箍,不過尺寸小些,帶到了我的手腕上,此時覺得自己現在已經正式加入了他們的” 編製“了。然後他們把我又帶到了一個大約20平米的監牢,進去時看見裏麵已經有不少人了,大約10多個吧。趕緊想找個地方坐下,但是沒有椅子,就是有一些上下鋪的床,有些床有床墊,有些沒有。警察把我送進來的時候,順便不知在哪裏拿了一個像褥單似的東西給我,我想這就是我的一切裝備了,找個沒有人的床趕緊把褥單披在身上,這是自己就真的像要飯的了,至少不像好人了。坐了一會,心裏還是氣憤,又一次下定決心,無論如何,這個老婆一定要不得了,堅定了信心,也穩定了一些,環顧了四周,牢房三麵水泥牆,沒有任何的窗戶,一麵是鐵柵欄,門也是
鐵柵欄的,冰涼的水泥地,在靠房角的地方有個便池,沒有任何的遮掩,房間的牆上有個電話,電話旁邊貼了很多保釋公司的電話。但是電話隻能打本地的 LOCAL座機,不能打手機的電話(後來才知道此時我就可以要求保釋,我的保釋金50,000美元,如果你用保釋公司的話,你自己隻需交納10%,其餘的 90%保釋公司墊付,但是在案件結案時這10%不退,歸保釋公司。如果你自己交100%,那案子結案後,法院會把全部的保釋金退還) ,自己透過鐵柵欄可以看見走廊,走廊外和監牢裏一樣的燈火通明,自己這時想起了許雲峰,但是自己怎麽也不覺得自己是許雲峰。。想起了原來看過許多電影裏的監獄裏的鏡頭。。卻沒有想過自己真的進了真的監牢。心靜了許多,肚子也開始餓了,但是不是飯點,沒有任何的食物,要求也沒有,隻好等下一頓(早上) ,在裏麵沒有時間的概念,因為沒有表。過了一會,獄友們分別的問我是因為什麽進來的,我也問了他們,什麽樣的都有。這第一夜自己徹夜未眠,不是不困,也不是因為膽怯,是因為能聽到各個人的大小便的聲音,還有各類糙雜的聲音來自牢房(呼嚕聲等)、走廊,更因為自己真的需要時間想些事情了。
老婆把我扔進了監牢(二)
迷迷糊糊的聽見牢門打開的聲音,看見警察推個像SHOPPING CART的小車,裏麵有很多的塑料袋,點了點牢房裏的人數,就從柵欄的縫隙中扔進了許多的小塑料袋,這時大家都起來去拿一個,這時我才知道是早飯的時間了,也知道那一個剩下的最後的一袋是自己的早餐了。打開一看,裏麵有一小紙袋的牛奶(大小和小孩喝的紙裝酸奶大小差不多) ,還有一個三明治(兩片黑麵包,中間夾著一片進於黑色的肉餅) ,仔細以看袋裏麵還有一個蘋果(大小有拳頭那樣大) ,還有一個小牙刷(帶一次性的牙膏,後來才知道午飯和晚餐就沒有牙刷了) 。。就是這些了(後來的食物重來沒有換過),自己肚子也很餓,但是無論如何也咽不下去,到不是因為不好吃,是因為食物太涼,好像剛從冰箱裏拿出來的,等了一會,沒辦法,還得吃啊,終於吃完了,肚子到不餓了,但是覺得肚子特別的難受,可能是自己著涼了,又吃了涼的東西,過一會就得去便盆,就這點東西折騰了自己好幾次。心理罵著,但是也無奈。。。中午、晚上都是一樣的東西,中午時就有了經驗,等食物變的不是很涼了再吃,但是到現在都不知道是什麽滋味。。。這樣的過程持續了2天的時間。。。在第3天的早上,獄警點名叫我,我就出去了,他們把手銬給我重新帶上,到了走廊看見有大約被叫出的10多人,每人一個手銬,然後獄警再用很長的鐵鏈把這些人(包括我) 的手銬串成一串,我們隻好靠的很近,否則鐵鏈拉著手銬,手腕會覺得很痛。就這樣連哄帶攆的給我們押上了監獄的大BUS車,上車前告訴我們今天出庭。(後來知道在美國加州被逮捕的人不能超過72小時,必須出庭)
覺得是早上出發,到了法庭,先把我們關進法庭邊的小房間裏 (帶著手銬) ,然後就是等待,獄警一個一個來叫,大概到了下午,終於點我的名字了,哆哆嗦嗦(到不是怕,是凍的,空調很涼)的走出去,帶著手銬進了法庭,看見了法官、檢察官,在審我的時候,檢查官(DA,DISTRICT ATTORNEY) 先控訴我的罪行,無外乎我怎麽威脅老婆了,我有要殺人的傾向了之類的。。我聽時突然的感覺到,自己難道沒有機會使自己清白嗎?難道如果有哪個人娶了老婆,無論怎樣老婆一胡說,那老公就必須進監獄嗎?誣告、謊報的概念在哪裏呢?。。想多了也沒用,自己這時才知道了為什麽大多數的女人喜歡美國的原因了,那麽男人的權力在哪裏呢?。。。。法官先問了我的姓名之類的事情,問我認不認罪,我回答說:不認(因為我覺得自己冤枉) 。然後法官看了看文件問我,你是中國人?我說:是。這時那個法官用漢語和我說話(我很驚詫他能說漢語,雖然中文發音很差,但是能感覺到法官還是想炫耀他的中文) ,我頓感親切,也平靜了許多。這時法官說,你的BAIL從50000調低到10000美元(就是保釋金變成了10000美元) ,心中竊喜,眼顧四周,希望能發現認識的人,這時隻看見法庭旁聽席上隻有一個認識的人:我的老婆。我把眼光從老婆的身上移開,再次麵對法官。這時法官問我 (這時就用英文了) 你有什麽要求?你有權力找律師,你有權力保釋等。。。我回答說,我不需要律師,我隻需要一個中文的翻譯(雖然自己也可以用英文交涉,但是覺得法律上的詞匯自己聽起來很吃力,更不用說講了) ,我想用中文闡述。這時法官說:可以,下次你會有個中文的翻譯在這裏。然後問檢察官:你有什麽問題?檢查官說沒有。。。。第一次就是這樣簡單(過堂)。出來後自己盤算,應該考慮保釋的事情了,畢竟10000元有不是很多,就想回去後盡快的和朋友聯係,真的不想再重新回到監牢了。
但是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也許監獄方看我沒有什麽保釋的動作,也許是他們另有規定,把我押出法庭後直接給我送上了另一輛,和我同車的都是不認識的人,也不是前兩天和我在一起的人,我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麽。這次車開上了高速公路,我覺得好像要給我帶到很遠的地方。無論怎樣,自己覺得他們願意怎麽樣就怎麽樣,至少不會槍斃吧,監獄的夥食也嚐過了,環境也了解了,他們願意怎樣就怎樣吧。。。這樣大概車開了2個小時到了一個更大的監獄。後來才知道是 COUNTY監獄,原來的是CITY警察局的監獄。到了不一樣的地方,環顧了四周,覺得這個監獄好像大了許多。。。不管怎樣,走一步算一步吧。進了監獄,一樣的步驟,按指紋、照相、訊問,然後又被帶到換衣室。就是把你自己的衣服換成監獄統一的服裝,上麵印有很大的字(監獄名) 和號碼。。這時覺得好像這裏是正規軍了,自己的” 編製“更正規了,” 轉正“了。反正自己想,不用再穿自己被抓時穿的背心、短褲、拖鞋了,至少不會再挨凍了。。這時就是想感謝神。一樣的費時,一樣的羅嗦,又等了好幾個小時,獄警開始給我們分房間,沒有選擇的餘地,這時自己就希望能分到黑人少些的房間。(在走廊裏可以看見很多的黑人在牢房裏) ,這樣獄警把我推倒了一個房間,周圍的環境和上次的大同小異,不過就是房間大了,這次一個房間有大約30多人,各類的人種都有,可能各類的犯罪都有吧(也無從所知) ,我進去的時候,也許我是中國人的原因,其餘的人都看著我,也許他們也在納悶,好久沒有見到東方人的麵孔了吧。。鬼知道,看見有幾個閑置的床,走近第一個時,一個壯漢告訴我這裏有人,又走到第2個,第3個。。幾個人都告訴我有人,這時我覺得他們是在故意的刁難我,我無助也無奈,隻好找了和靠便池最近的一個床(在中國時自己也聽說過後來的人隻能住最不好的床) ,這時還是有人說這裏有人。沒有辦法,我知道肯定不是所有的床都有人,但是自己是顯得如此的渺小,此時真的感覺哪怕坐牢也最好去回中國做,在美國,這裏的一切和自己是多麽的格格不入。隻好先找個角落坐下來,心想,等到了全部睡覺的時間看你們說哪個床還有人?!此時心裏的恨不隻是恨老婆了,也恨自己為什麽會來美國?恨周圍所有的一切。。。。自從出了法庭到這裏要求獄犯睡覺的時間(這裏不同原來的地方,睡覺時間是統一的,到點犯人必須在床上) 。。錯過了吃飯的時間,沒有任何的獄警給我吃的東西。。。終於到了睡覺的時候自己找了個沒有人的床位隻好躺下,肚子咕咕叫,腦袋嗡嗡響,神誌都開始不清晰了,全新牢房,全新的囚犯就在自己的身邊,真的擔心會發生什麽事情,這時真的覺得很疲勞,也很困,就躺了下來(還好這裏有被褥) 。。。這時就想早些出去,找個地方好好的洗個澡,吃碗熱湯麵,哪怕吃完就死。
躺在冰涼的床上,想想這幾天的生活,真的不知道如何的熬下去,不是不能熬,是熬的沒有名堂,熬的沒有緣由。。。熬的很累,熬的很心痛。此時就是一個想法,盡可能的早些出去,隻要出去就會有辦法麵對所有的事情,在這裏等死是不行。。整個的腦海裏就是出去,出去,出去見到太陽。
老婆把我扔進了監牢(三)
在獄友都躺下時,自己突然覺得應該去打電話(監牢裏有電話) ,聯係朋友保釋,翻身下床,到了電話跟前,可悲的是不知撥什麽號碼?!除了能記住自己家裏的電話和自己公司以及原來工作過單位的座機電話號碼外,竟然記不得一個朋友家的座機電話!因為和同事或朋友大多數是通手機,另外其它有關的電話號碼都儲存在自己的手機上或者是記事本上(手機是不允許帶進牢房的),更由於自己在對記憶電話號碼的技能相當於白癡水平。。更倒黴的是監牢裏的電話不能打通手機!現在又是半夜時分,單位都不會有人在。。沒有辦法,歎了兩口氣,隻好夾著尾巴灰溜溜的上床(這時真的覺得能記住經常使用的朋友的座機的電話是多麽的重要!!!),心想,明天白天再打吧。。。。。但是回到床上自己掰著手指計算,媽的!現在正是星期六的早晨,還有兩天基本上是聯係無望,隻能等下周一了。真是喝涼水都塞呀啊!!(在這裏提醒要在家裏吵架的朋友,最好不要選在周末) 。。。由於幾天來的折騰和疲憊,也許是太疲勞了,倒下後就睡著了。
還是迷迷糊糊的時候,不知道過了多久,就聽到牢門“咣鐺” 的開了,一個獄警扯著脖子在叫我的名字,說我已經被保釋了,這時我附近的“牢友” 們也都醒了,GOOD LUCK,GOOD LUCK的,我這時還是處於半睡眠狀態,隱約感覺是真的?假的?。。靜下神來自己一看,那個獄警還在不耐煩的用手招呼我,叫我快些。我下了床(上層鋪) ,這時最近的獄友過來翻我的東西(就是進牢前發給每人的牙刷、牙膏什麽的) ,他們覺得我用不著了,就來哄搶。。我也不管這些,就隨獄警出了牢門,心理尋思,誰會保釋我呢?沒有答案,但是一想,管它是誰,自己能出去就好。
又是經過一陣的折騰,出獄前要把監獄發的獄服脫下退回,領回自己原來的衣服,登記、簽字、畫押。。。此時感覺是下半夜時分,各類手續的辦理很緩慢,更可氣的是他們之間有時找不到人。。。。就這樣整整用了將近2小時辦理出獄手續。穿回自己的破背心,拖著自己的破拖鞋。。。雖然覺得自己像流浪漢,但是好像找回了一些做人的感覺。。。到了最後出門前的一關,我問CLERK,能告訴我如何的離開這裏嗎?這裏怎樣才能到 GREYHOUND(灰狗站) ?因為我被逮捕時根本沒有帶錢,也沒有卡,所以能否叫我在這裏打個電話?隻見那個女的CLERK態度很傲慢的說:我們這裏不是援助機構!聽這話我的心裏又是一陣氣憤,心理罵著,咬了咬牙,偷偷看了一下牆上的表: 22日淩晨1:46,抬頭走出門去。出了門,看見了幾個老墨(墨西哥人) ,好像他們也在等出獄的人,我就問他們,你們接完人後會去哪裏?我說我現在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但是如果我們同路,你們送我回家,到家裏後我會給你車費(我知道這裏離家可能有2小時的車程),不論多少。。。那幾個老墨正在商量的時候,後麵有個人突然的叫我的名字,回頭以看,是我在教會時相識的夫婦,他們說他們是來接我的。我就連忙說了些謝謝的話,心裏一直在感恩,感謝神,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好人出現了。。。(後來才知道,我的老婆把我告進監獄後一直覺得對不起我,所以在我的保釋金DROP到10000元後,通過其它人給我做了保釋,來接我的教會夫妻知道我什麽時候會放出來,所以特地的來接我) 。
在回去的車上,我們聊了一些,我也知道了一些情況。我也知道下周二是我下次的出庭時間(第一次出庭時法官告訴我的)。。。。。一路的回到家裏,因為我有 (RESTRAINNING ORDER 禁止令) 在身,所以不能和老婆已任何方式的接觸,包括打電話、E-MAIL、通過第三者聯係也不行。。最可氣的是我不能接近她時少於 100 FEET (心裏又罵了一句TMD)。。到了家裏洗了個澡,刮了刮胡子,仔細的在鏡子裏看了看自己,還行,這麽折騰還沒脫相(笑),就當過去的幾天是做夢,心情平靜了一些,收拾一下就睡覺了。。。反正什麽事情等明天再說吧,“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時是星期六淩晨3:50。
跟下來的WEEKEND 兩天基本上什麽事情都做不了,就是自己抓緊時間打聽、上網找尋什麽叫“DOMESTIC VIOLENCE” ?了解會有什麽樣的處罰?“保釋金” 的解釋以及處理方法,公訴我的案件的性質、可能的後果和來龍去脈等。。。。這些在網上能輕易的查的到,而且有很多的案例以及審判的程序等。。。自己這時也明白了一些,明白後自己反到開始擔心了,因為感覺到了我後麵可能發生的事情可能會很不妙。這種感覺是和開始時進監牢時的感覺是不同的,進監牢時的感覺就是 “被冤枉” ,感覺自己不會承擔什麽“過重” 的法律責任,但是現在看來,如果一旦進入司法的程序(因為我已經出庭,就說明檢查機關已經立案了),自己會處於很被動的局麵,按照自己原來的想法,隻要自己的老婆承認嘴裏“跑飛機” ,更正她的供詞我基本就不會有事了(在中國的確如此,在中國家庭的吵架甚至打人,如果老婆不追究就基本沒有事情) 。但是現在知道了,這裏不是中國,即使你老婆承認她說謊的話(警察局和公訴你的DA—DISTRICT ATTORNEY(檢察官))( 當然老婆在警察局說謊也會引起其它的麻煩,對我老婆而言,輕者叫 FALSE POLICE REPORT(謊報),重者叫 PERJURY(偽證)) ,即使你老婆現在要求檢查機關撤案,他們也不會撤案(這時家庭暴力案件有別於其它刑事案件最主要的地方),會繼續這個案件的訴訟過程。最不利的因素是家庭內部的吵架很少有證人在場,一邊一個人,哪邊在法庭上都說不清楚,我就是跳進黃河裏洗得清也不容易,雖然我沒有真正的威脅老婆,但是誰信呢?) ,而這個時候更痛苦的是我麵對的是政府的機構,可以說是強大的機構,這是他們的工作,而對我來講,就是這100多斤。而且是災難;他們可以調動很多的先進手段和辦法叫你處於被動。。。。。想到這裏,覺得不應掉以輕心了,應該嚴肅的麵對,我決定改變第一次在法庭上說“不要律師”(想省銀子) 的想法,覺得自己單槍匹馬的麵對他們,後果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決定:一定要找個律師,而且要找個好的!無論花多少錢,隻要自己支付的起,就會一直和他們 “戰鬥”下去,直到流盡自己最後的一分錢。。然後光屁股回中國去。現在隻好為了自己的名譽“而戰”---這時的“而戰”,對方不是老婆而是起訴我的檢查官了。
實在的講,我是很不請願且被動的被拖入被告的角色,我自己是控製不了的,我唯一的辦法就是麵對,麵對真實,麵對法庭。。。其它我能選擇什麽呢?
周一的早晨,自己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律師,翻報紙,打電話,預約時間,同時約了4個,因為自己是中國人,雖然在美國身份合法,但還不是CITIZEN,所以必須小心在官司的結果上可能還會出現其它AGAINST移民法的事情(經常有中國人因為很小的事情被逮捕、判刑、遣送、終止綠卡(公民)申請)。我住的城市沒有多少中國人,不像LA和SF,律師一大堆,找個律師也方便,我這裏不行,所以我必須要費些心思。。但是,因為星期二我要出庭,隻有星期一一天是無論如何也來不及找到好律師的(我的好律師的標準是歲數要大,經驗要多,在律師協會的網站上的介紹要可信,有好的履曆。。。) ,當然這些隻是我自己的想法,實際上根本不是那回事情。。。後來老天有眼,自己找到了一個看起來很好的律師,按照我原來的標準隻高不低,另外主要的是這個律師原來做過4年本地法庭的法官,我想會有足夠的經驗來處理我這“TINY” 的案子。。。就這麽著了。。但是不巧,在這個律師了解完我的情況後告訴我因為有別的出庭,不能在第2天做我的律師,他要求我在下次的出庭時要求法官寬限我幾天(延遲開庭7天) ,因為我需要時間找我自己的律師,我答應在法庭上試試看。這個律師隨後說答應我做我的私人律師。(當然我也可以申請“免費” 的律師,但是按自己的收入,還有住房的情況,政府肯定拒絕我的申請,為了節省時間,我就直接去找了私人律師了) 。
找到律師後,覺得自己找到“槍”了,可以應戰了。。。。但是似乎聽到“銀子” 正在從我的腰包往律師腰包裏流的聲音。
現在,第一件事情就是麵對第2天的出庭,對大半輩子沒有法庭、檢察官、律師概念的我,明天會怎樣呢? 現在隻好“趕鴨子上架了” ,但是不知道能不能“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