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基本上有九個州採用"community"財產製,基本上這個製度的規定是除非您們夫婦間另外有安排,您們在離婚時所有婚前與婚後的財產與債務加起來然後對分,所以您的第一個問題的答覆是NO,第二個問題的答覆是您應該列入您們所有的動產與不動產,一般對於不動產的處理要看您們二人的意見來決定,一般的情況都是如果雙方有爭議在判決確定之後再處理,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您可以在向法律提出離婚的訴訟之前處理。
您可以要求 sole legal custody and joint physical custody ,但是法官是否同意就要看情況而定,一般都是雙方共享,(隻有很少的情況會準許一方sole legal custody )
您先生的bad temper可能不足夠成案,至於您要如何證明,這您應該諮詢律師,老貓蒂底線是不提供實際的法律建議。
至於第四點,您可以參考老貓過去的舊帖老貓從2003年開始回答類似的問題不知有多少次您應該可以找到您要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