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美國公民,B是A的配偶,要是B的OPT完了,沒有合法身分
如果A為B申請I-130和I-485,是不是一提上這 I-30和I-485,B的身分就是合法?
還是要等到B的I-130 和 I-485 批準後,B才是合法留美國?
多謝!
A是美國公民,B是A的配偶,要是B的OPT完了,沒有合法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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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上這 I-30和I-485,B的身分就是合法
-Comf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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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2007 postreply
16: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