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怎能無恥到這個地步?就因為有權和錢?

馬六案”女司機提出上訴

3月23日上午,市中院對“馬六案”女司機趙萍作出一審判決,趙萍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 2年。隨案移送的罪證物品轎車一輛,依法沒收。
市中院的判決書同時告知了被告人趙萍所享有的法律權利:“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 10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麵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當庭宣判後,審判長詢問趙萍是否上訴,趙萍小聲地說:“不上訴。”審判長又問:“趙萍,你聽清楚了嗎?多少年?”趙萍回答說:“聽清楚了,有期徒刑,11年。”法官再次詢問趙萍:“是否服判?”趙萍聲音提高了一點:“是,服判。”法官最後問道:“是否上訴?”趙萍說:“不上訴。”
法庭下,市中院有關人士表示,如果趙萍在宣判10日內沒有上訴,判決即生效。判決生效後,趙萍家屬賠償 3方被害人的 108萬元,就可以領取。
“借了親戚的錢,現在還不了了。”周保峰、原夢嬌夫婦在“馬六案”中不幸喪命,周保峰的父親告訴記者,事發後雙方家屬為給死者操辦後事花掉了數萬元,在等待判決的 3個多月來,老兩口都病倒了,花了不少醫藥費。經法院調解,趙萍家屬已經將兩名死者每人52.5萬元的賠償金打入了法院的賬戶,但是這筆錢現在還不能拿。
“因為法院說趙萍又上訴了,在最終判決生效前,我們還是不能拿到賠償”。4月 3日,原夢嬌的母親宋女士告訴記者,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至今已經10天了,她從代理律師口中得知錢還是要放在法院,暫時拿不了。當天上午,宋女士到法院谘詢時,法官表示,由於趙萍提出了上訴,因此暫時還不能拿錢。
據了解,受傷保安秦國良也沒有拿到3萬元的賠償金。
4月 3日下午,記者從市中院獲悉,趙萍在可提出上訴的期限內提出了上訴,訴狀是她在看守所內遞交的。目前,訴狀正本仍在大山看守所,法院將擇日去看守所取來訴狀。
記者多方聯係,卻無法得知趙萍上訴的具體理由。趙萍的辯護律師是山東天頤臨律師事務所的侯律師,但他的手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據其同事說,他正在外地出差,暫時無法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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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club.qingdaonews.com 青島新聞網-青青島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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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人怎能無恥到這個地步?就因為有權和錢? -老魚- 給 老魚 發送悄悄話 (88 bytes) () 04/06/2007 postreply 1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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