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問題!真誠請教!

最近出租了我的公寓房。和租房人簽了一年的合同。

昨天小區發給我一個通知,說不能出租。還給了我一份10年前通過的禁止出租的補充條款。可是我從2年前買房至今都沒見到過這個條款。

我想按常規辦,同租房人終止合同,請他搬家,另外賠償他一定損失。

可是租房人很喜歡住我的房子,他不想搬。在這裏請教有經驗的。我能不能跟小區說我是借房給他,私底下收房租。

另外,小區在這裏有沒有責任?比如小區應該在我買房時提供所有條款。

所有跟帖: 

你可以告訴別人他是你朋友或親戚。但是,我想你得讓租你房的人同意, -needwait..- 給 needwait.. 發送悄悄話 needwait.. 的博客首頁 (126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04:41:43

謝回複! -多事之春- 給 多事之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05:44:12

any fraud in real estate is crime. -visit- 給 visit 發送悄悄話 (68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20: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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