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上周上庭,看到一個這樣的案子

我不知道你的是怎麽回事。我看到的那個是一個韓國人,估計是被指為reckless driving,好像是他開跑車,開得很快,旁邊一個開車的看到警察,就提醒警察因該注意這個人。然後老了紅燈,這個韓國人就給他 中指,後來還開車擠這個人什麽的。他請了律師一起出庭,他的律師說,negligent driving 和 reckless driving 程度上差很多,他應該是 negligent driving. 最後法官就判了這個negligent driving。

所以,你能不能想辦法把這個降低一點啊。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