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萬美元的賠償金

日本連鎖自助餐廳Minado因禁止華裔員工講中文,2005年被聯邦平等就業委員會指控歧視。該餐廳於2007年2月16日妥協,同意向受影響的員工支付總額為13萬美元的賠償金。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已交由紐約東區聯邦法院予以核準。

  聯邦平等就業委員會2005年9月指控,Minado自助餐位於長島CarlePlace的分店無理限製中國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講母語,違反聯邦法律。

  據訴訟,Minado餐廳聘用多個族裔的員工,包括華裔、韓裔及西裔,但餐廳卻特別針對華裔員工,明文規定他們必須以英語交談,就算是小休時間,也禁止他們互相說中文。講中文的員工不但遭到經理類似於“中國人——賤,賤,賤”(Chinese-cheap,cheap,cheap)之類的辱罵,還被威脅會遭到開除。

  在餐館工作的員工林作州(音譯)因就此事向餐廳抗議而被解雇,林作州隨後通過平等就業委員會對Minado進行投訴。平等就業委員會在接獲投訴後,著手展開調查,但由於無法達成和解,最終以法律手段對其進行起訴。

  Minado餐廳最終接受平等就業委員會提的條件,同意賠償受害員工13萬美元的總賠款額,並不得再維持“隻講英語”的規定;同時餐廳必須對工作人員作有關平等就業法的培訓。此外,Minado必須出錢刊登啟事,通知受影響的前雇員與平等就業委員會進行聯絡,委員會將確認他們是否可以收到13萬美元賠償金的一部分。

  平等就業委員會律師史戴拉·山田表示,不管哪個族裔的員工,都有權在不受歧視的環境中工作,Minado餐廳禁止華裔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講母語而允許其他族裔的員工講母語直接觸犯了聯邦法律。

  平等就業委員會紐約辦事處的主任劉易斯表示,盡管紐約的餐館就業人員來自於不同的族裔社區,但國別和種族歧視至今仍然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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