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聽懂的話,平時醒目的大紅燈都聰耳不聞,視而不見。(例如警察要他等著,他卻開車跑,途中還連闖兩紅燈)雖然這些表現還沒有達到意識喪失程度,但是的確而實在地反映了事主的感知能力已經削弱。檢察官也好,法官也好,賠審團也好能否相信,(因為這些人並非司法經神醫學鑒定專家,)很大程度靠事主當堂真執誠懇的表述,平時的為人,大家對他的評價都很有作用。(建議多取得有關此方麵的材料)從事發的突然性(毫無預謀)到事態中的毫無保護性(菏槍實彈的警察已和他談了話,對上了像,大大的車牌照一覽無餘,防範的警車近在隻尺)關鍵的是事主的表現與平時判若兩人!從現有材料看(對不起,我還沒有多的材料,希望事主提供)雖然不夠判定無責任能力,但也是事出有因而有可能DISMISS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