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到底還是和解,要等律師研究了起訴書和見了DA後才能決定

如果不能settle,go to trial可能要一兩年時間,按照樓主的收入,很可能沒有資格有免費律師,那麽上萬塊的律師費也不是小數。而且萬一被陪審團判重罪成立,那後果很有可能相當嚴重。正常情況下以輕罪和解是最佳方案。
從法官的態度看,誰都知道李文和案子最後打下去,有很大機會判無罪,但他還是選擇了認罪,我想也是反複對比了得失後才做出的決定。所以我同意老貓的建議,讓其律師根據案件的發展來提出對當事人最有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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