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應她的國內舊上司的推薦在加拿大應聘總部公司CONTRACTOR的一個職位,這個職位是很特別的,隻有他們公司才有這個項目,而朋友就是在國內做這個項目的人,因此知識和技術方麵才說肯定是沒有問題的,但被這家公司REJECT了,理由是朋友家離公司太遠,以前他們有過這種經驗,這種人都幹不久,所以他們考慮還是REJECT了我的朋友。
被別人以這個理由REJECT讓我朋友覺得匪疑所思,覺得對方簡直開了一個玩笑,其實家離地方不是很遠,要1個小時47分的車程,她也明確表示可以搬到近點的地方,就是不明白對方怎麽找到了這個借口,先不說當初辛辛苦苦去麵試的經曆,朋友也知道對方可能是找借口,也許因為她是女的,但不知道確切原因,實在覺得很不公平,以前好象聽說過麵試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打官司,不知道這種情況可不可以打官司,我也很好奇地代問一下?
多謝了。
老貓,請教一下找工作受到不公正待遇能否打官司?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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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打官司的時間花在趙新的工作上去,革命一定成功
-4ar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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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7 postreply
12: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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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她不急著找工作,有大把時間
-jade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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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7 postreply
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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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olute no chance. Forget it.
-昭君出塞因地製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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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7 postreply
13: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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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兩位的跟貼了
-Jade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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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7 postreply
17: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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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ink the company made a right decision not hiring her...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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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7 postreply
19: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