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原因,有時連當事人都不明白,更不用說他妻子了。當然應該解釋,不過能否說服法官,又是另外一回事。
有些事情不能聽一麵之辭,要看檢察官用什麽理由來ch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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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很重要!我們現在不知道警察要製他何罪名,一切辨解都是在瞎說
-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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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7 postreply
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