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離婚的問題。

我們在加拿大的多倫多已經分居2年多了。
我現在想辦理離婚。但不知道如何下手。向老婆說了幾次了,她也不理不睬的。如果我這裏單方麵開始,應該怎麽樣開始辦理?
我們在國內有房子,現在歸了老婆了,還有一些錢也在老婆那裏,這些我也不想要了,這種情況下,我不知道,法院判離婚財產的時候,會怎麽樣考慮錢財?我們有個孩子16歲多了,分居時,他14歲。
謝謝各位!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