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仁兄:
哪位可以推薦在北美Massachusetts and New Hampshire得好律師?當然最希望能有免費的,我現在還沒有其他的收入。以我的情況,可以上小額法庭,但因為我人在北美西部,所以現想找個律師和我的前合夥人去協商。
前段時間有在此發過我的貼,並得到了各位的寶貴意見,非常感謝!這個周二我收到前合夥人的信件及一張小額支票。這個金額連我在住的這個州的最低工資都沒有。我清楚她在欺負我是中國人,再來和她離得遠,所以就想草草打發我。
目前得知:在美國電子郵件能起到法律作用。所以我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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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去年9月份通過家族的關係認識了一位60多歲的美老太。當時這老太正在急尋生意合夥人,因為她在籌建一家公司和中國的廠商做生意。由於這位老太和我的家族有點淵源,大家都信任她,所以在我加入這家公司時沒有簽定任何的法律協約。而且當時我剛搬到美國西部(這老太住在美國東部)所以一切生意的往來都是通過email. 到去年12月份生意一切都開始走上正軌,我們這家公司也拿到了中國廠商的在美國的唯一經銷權。生意也非常的紅火。去年的那三個月,我隻在12月份初,拿到了500美金(因為12月,我需要一些錢回美國東部度假,並麵見我的合夥人,商談如何分攤ownership.) 但等我回到美國東部之後,在聖誕節前夕,這個合夥人對我以借口太忙不見,聖誕節過後,給我發了份郵件說:不在希望成為合夥人,隻是希望我能成為她的雇員,或是顧問...
至今事情依然沒有解決,而且也沒有付我那三個月應得報酬。 她現在雇用了一個印第安人在幫她發貨,這印第安人是她原有公司的長期兼職員工,現離我住的地方隻有1個半小時的路程。合夥人在我度假期間,讓這個印第安人清空了倉庫, 搬走了所有的貨。
請問,如果她不付給我應得的報酬,或隻給我很少的報酬,我能起訴她嗎?我有電子郵件證明我的工作,以她以前對我的承諾,但沒有任何的書寫文件。
萬分感謝各界的幫助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