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 ---- 也謝謝以上的朋友們!

當天晚上,其女兒則對餐館老板說了與其母親不同的“故事”:她不是在情人節那天與母親來餐館用餐,而是在9號那天晚上來餐館拿外賣。她非常肯定地說是收款的女孩沒有把信用卡還給她。結果從第二天開始(星期六)信用卡就被人用了,而且這次不是花了一千刀,而是2千刀了!
我聽了就更證實了我的猜疑。她不僅是想賴信用卡的帳,而且還想訛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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