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挺逗的(褒義),謝謝你,我有點想備水一戰,想逼公安局和法院

姑娘,你挺逗的(褒義),謝謝你。清債小組先後兩次衝進我家(還不是我姐的家)搶劫,
我們損失了6,7千元。不過我有打電話給清債小組,吼了他們兩句。他們應該不會
再來搶劫了。估計他們現在正在心裏犯滴估,我會怎麽告他們入室搶劫。

不過,問題是我現在想把護照辦出來呀。難道我姐永遠沒錢就永遠沒自由了嗎?這
也等於我們承認了政府給我姐案件定論:刑事犯罪。判決是:終身隻有有限的自由。
她不去台灣,100%是沒錢還債的。

我有點想備水一戰,想逼公安局和法院關於我姐的案件給個明確答案,她到底是不是
非法集資欺咋(刑事犯罪)。雖然我有99%的自信,我會贏的。不過我還是怕那1%的可
能性我會輸。請教一下,假如我輸了這場刑事官司,你說法院能判我姐多長的徒刑?

所有跟帖: 

不好意思,國內法律上的事情我也不懂. -愛花姑娘- 給 愛花姑娘 發送悄悄話 (133 bytes) () 02/13/2007 postreply 16:41:08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