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女士:
謝謝您的答複。
我是準備把房產一切財物統統給老婆,自己光著身子出來,孩子名義上掛在我這兒(這樣能保住身份)。跟老婆談了之後,她說還要綠卡。不是我要剝奪她的身份,是因為離婚手續一辦,她就不是我的Dependent了,按我的理解當然她就失去了身份。我目前I140已經批準,I485已經遞交,估計還得2~3年。您是說在I485批準之前辦理離婚手續,依然有辦法給她辦理綠卡嗎?我看了I360 form instructions,沒有看到這方麵的信息。有什麽辦法即辦理離婚手續,又在離婚後保住老婆的身份?
祝您有個幸福美滿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