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關於UTILITY

回答: 很感謝,不過還有一點問題.WISH1232007-02-03 15:22:06

單子上分別列了6,7月,7月分的我們認了,因為帳單應該在我們換APARTMENT以後才來,我們一直沒收到因此沒付.所以我們並沒有打算拒付整張帳單,隻想拒付不合理部分和DOUBLE CHARGE 部分.
聽你這麽說,我想打官司的代價還真挺大的,那麽我們有沒有可能有別的處理方法?難道任何APARTMENT作為強勢方都可以通過討債公司對房客為所欲為?哎,如果真是這樣,以後就隻有小心吸取教訓了.
耽誤你寶貴時間,真是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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