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個人的建議是您先以電話通知對方的經理,說明整個狀況然後陪同您"朋友家孩子"(老實說這實在是一個新的說法,過去都是"我的朋友", 嘿嘿 !)直接去見對方商場的總經理,將東西退還。當然您要是有錢,找個律師隨行,當然是最好的。
(b)如果您怕對方來個回馬槍,將東西寄回原商家 (當然寫封匿名信說明一下總是好的),否則那個負責差信的小弟,可能看到東西後會 *?:_)**** (不是亂碼),然後一陣"國罵".... :-)
希望您"朋友家孩子"下一次別再給您找這種麻煩了。
退回從商場拿回的東西想幹什麽? 要求對方退款嗎 ? :-) (回答見內)
所有跟帖:
• 退回從商場拿回的東西, 祈求心靈平靜。讓她重新做人。 -6412- ♂ (34 bytes) () 01/27/2007 postreply 19:43:15
• 如果是我,就帶孩子去把情況說明,這裏的商場應該是不會留難你的 -白豆豆- ♀ (64 bytes) () 01/28/2007 postreply 08:37:11
• 過去有朋友問過類似的問題,還回東西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單身老貓- ♂ (72 bytes) () 01/28/2007 postreply 18:18:45
• 請問xiaobaitu, 不退回商場,把東西燒掉可以嗎? -6412- ♂ (0 bytes) () 01/27/2007 postreply 21:05:01
• 毀滅證據以掩蓋罪行?那倒是可以在盜竊外再加一項毀壞財產控罪的 -xiaobaitu- ♀ (34 bytes) () 01/27/2007 postreply 2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