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基本上已經做了決定不能放掉這個負心漢,同時網上的朋友多數也不贊成您的做法老實說再討論下去也沒有什麼結果,不是嗎 ?
基本上如果您做得太過,(如您所提的幾個做法) 就法律的觀點,您反而成為壞人,到時候很不幸,法律保障的是對方而不是您,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建議您看看一部老電影,"致命的吸引力",或許您能從中學到一些東西。
至於您的東西,讓對方裝箱寄還給您,如果對方不合作,就算了任何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
老實說您需不需要老貓將您的帖子刪除 ?
所有跟帖:
• 唉,老實人總是受欺負 -want_to_know- ♀ (699 bytes) () 01/23/2007 postreply 08:15:52
• 那您請個律師好了。看您也不是個安分人。 -不慌不忙- ♀ (0 bytes) () 01/23/2007 postreply 08:35:31
• When you try to tell other people -淩空長老- ♂ (636 bytes) () 01/23/2007 postreply 08:49:20
• 您那就是太天真老實了 -目餌- ♂ (127 bytes) () 01/23/2007 postreply 09: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