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美國保險公司的操作稍微知道一點點。我知道,事故後第一件事就是千萬不能自給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聯係。保險公司會拿你在電話上說的用來以後庭上證據。這個車禍嚴重與否,我不敢斷定,自行車被汽車撞,好不到哪裏去。要不要賠嚐,這是有待決定,被你輕描淡寫的一句“很單純的意外事件”就帶過了。我不知道在美國,非得殘廢了才能賠償。葉個人請律師的目的是保護他自己的權利,並非一定等殘廢才能請律師。
你是這裏的斑竹,你有權run這個壇,以你覺得合適的方式。我也隻是發表我的意見。你能耐心回答我的貼,就可以看出你不是一個滿不在乎的班主,應該是個很有責任感的班主。我的本意無非是讓那些出主意的,出點好主意。這畢竟是件大事,稍一不慎,就全盤皆空。我覺得叫他打電話給對方保險公司是一個很不負責任的回答。還不如不答得好。
多謝你耐心的回答。
我不是律師,所以我叫她來這裏問問。她不是我朋友。我不認識她。
所有跟帖:
• 回複:我不是律師,所以我叫她來這裏問問。她不是我朋友。我不認識她 -單身老貓- ♂ (997 bytes) () 01/21/2007 postreply 14:56:59
• You are being ridiculous!! -xxhhwxc- ♂ (182 bytes) () 01/22/2007 postreply 05:42:59
• like you said, everyone can express his own opinion -DaBoys- ♂ (207 bytes) () 01/22/2007 postreply 1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