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您可能隻能認栽,樓下的朋友可能會把老貓罵死,不過老貓頂多不幹了。
理由有三,
(a)您能告UA什麼? 班機誤點還是服務不週? 沒有錯UA的服務是太差了,但是不論根據國際民航公約http://www.jurisint.org/doc/html/ins/en/2000/2000jiinsen211.html)
或是美國國內民航法,UA都沒有錯,基本上隻要UA將您送達目的地,中途沒有放您鴿子,UA就沒有太大的問題。
(B)您的損失,您的帖子中除了"兩次車費用了近 19000 日元"的部份之外,如果您要取得賠償,您必須證明您有其他任何實際的損失,事實上UA的offer是根據國際民航慣例,並無不妥。(很不幸,法律是講裡的不是鬥氣的,所以老實說您可能沒有一個很好的案件)
(c)同時如果老貓了解的不錯,您所在的州的小額賠償法院對於UA應該並無管轄權。 所以您的案件不應在當地小額法庭提出。
回複:飛機壞,人也壞,可以 try small claim court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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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only try to get transportation fee back, nothing else -jojo1971- ♀ (0 bytes) () 01/22/2007 postreply 08: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