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注意賀梅的判例沒有,盡管賀是沒有任何身份,但法官

沒有把撫養權判給她的原因是她的遺棄行為。
根據我的理解,法官主要是考慮孩子的最大利益來判決,當然如果你沒有經濟能力來撫養,會是一個不利因素。
我沒有看到老貓說過美國公民會在這方麵有優先權,也沒有聽說過民事法的立法精神中會有這樣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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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的案子不可不比吧? -questions2ask- 給 questions2ask 發送悄悄話 (550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0:55:44

這是原來的帖子的原本 - 請您不要斷章取意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1424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2:07:54

回複:這是原來的帖子的原本 - 請您不要斷章取意 -questions2ask- 給 questions2ask 發送悄悄話 (60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20:55:59

是否離開美國就會對孩子成長造成損害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應該說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237 bytes) () 01/11/2007 postreply 1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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