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護照法》正式實施。1月4日,是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新版普通護照的第一天。據了解,《護照法》規定,新版護照有效期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兩種。針對普通護照持有人不同年齡,規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申領普通護照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護照法》規定普通護照的辦證時限為15天,而北京警方近年則不斷簡化申請手續,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本市居民在遞交申請後5個工作日即可領取證件"
如何理解 "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 以後中國公民在海外的不用再去延期護照了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