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收到Social Secirity office 的 statement,which said that their records show that you have been employed in work in which you did not pay social security taxes'.朋友這才注意到自己可能是非法打工了。
現在還有辦法補救嗎?她的支票是公司8月份給她的。IRS或其他相關部門能現在有可能知道她曾經為這家公司工作過嗎?是不是公司在pay 她的時候IRS已經知道了?還是公司要年底才向IRS提交這方麵的資料。
簡要地說,我的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IRS或其他部門有可能查到她非法打工嗎?
希望大家指教,朋友回國了,特委托我在這裏請教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