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們又想, 最壞打算,就像很多送回國養的親生孩子一樣, 給我們的父母照顧。我們盡可能回國看她。這樣也好過孩子在福利院生活。
可是我是多麽不希望這種情況發生。絕望,無助,希望有這方麵經驗的人分享你的經驗。萬分感謝。
我請我的ob寫了一封信, 說明我無孩, 強烈建議我領養。我們幻想這封信對簽證能起到一定作用。
萬分感謝大家所有有關信息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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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 B-2 may be the only way.
-MartinLu20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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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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