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簽證官卻給了從12月12日(申請當天)開始的6個月的簽證,有效期至07年6月12日.如果按時離境,婆婆將無法參加他兒子的畢業典禮,這將是一個很大的遺憾...
想問的是:如果婆婆逾期滯留大概1個半月再離境的話,可行嗎?會有什麽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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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舜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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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6 postreply
0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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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這下你知道我的這個ID了把
-冰是沉睡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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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6 postreply
04: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