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 今天俺不同意您。樓上boby123說的對。 俺早年

作過 EEO Counselor的。如果給受害者出這種主意,不但俺的職位要丟,俺也要吃官司的。如果樓主自己願意放棄,俺無話可講;如果她征求法律建議,當然不能告訴她少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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